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影响学校发展的重要因素,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督导队伍的建设,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在注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前提下,主要考核教学督导员在聘期内的工作实绩。
1.依据《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修订)》第三条规定,考核教学督导员是否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2.依据《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修订)》第五条规定,考核教学督导员是否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3.依据《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修订)》第七条,考核教学督导员是否遵守工作要求。
二、考核组织与方式
教学督导员考核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每学期进行一次。校级教学督导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考核,填写《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并存档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院(部)级教学督导员由各教学院(部)负责考核,填写《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备案。
三、考核等次与绩效发放。
教学督导员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由学校年终一次性发放全部教学督导奖励绩效,具体发放标准见《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修订)》第九条规定;考核不合格,主管部门需在《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中注明教学督导员工作任务完成比例,由学校按照教学督导员实际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年终一次性发放部分教学督导奖励绩效。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年1月1日
吉林工商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20 —20 学年 第 学期
单位: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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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聘岗位名称 |
| 督导职务 |
| 担任本职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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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述职(重点是工作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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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及意见 | 本人意见 |
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签名: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