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
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安排,拟于本学期第8周—第17周组织开展实践教学专项调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调研范围及方式
专项调研范围:财税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工学院、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粮食学院、旅游烹饪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部,11个教学院(部)的实践教学环节。
专项调研方式:校级教学督导组成立专项调研小组采取深入实践教学现场和调阅实践教学文件两种方式进行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整改的意见及建议。
二、专项调研内容
1.深入实践教学现场,进行走访调研。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及课表,对本学期实践教学课程安排、课堂秩序、授课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文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
2.调阅实践教学文件,了解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情况。重点调研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与管理中形成的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
三、专项调研工作要求
1.希望各教学院(部)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结合本教学院(部)具体情况,完善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细则。
2.希望各教学院(部)积极配合专项调研小组顺利开展工作。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