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析学校现有质量标准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适用性
并对需修改之处提出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现征求对学校现有教学质量标准的建议。请对照吉林工商学院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试行)分析学校现有质量标准对本单位教学工作的适用性,对需修改、补充之处提出意见建议,请各教学单位填写附表并于2023年4月3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于馨雅老师邮箱:1207197885@qq.com,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请于2023年4月3日前报送至办公楼427室。
附表:学校质量标准征求意见表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