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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考核推荐方案
2026-04-23 08:45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吉工商院院字〔2025〕13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突出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师风表现;以岗位需求为目标,做到评以适用、以用促评;严格执行学校职称评聘评价标准,更好地促进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与部门发展相统一。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小组(以下简称“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长:王清华  

副组长:张双昊 佟利平

监督员:于馨雅

职责:按照2026年《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工作业绩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形成推荐报告,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推荐至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推荐程序

(一)个人填报(3月31日-4月12日)

1.申报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申报,按要求签署《诚信承诺书》,未签署《诚信承诺书》的不予受理。申报专业应与从事专业相同、相关或相近。

2.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交代表性成果累计不超过15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交代表性成果累计不超过10项,所有代表性成果均须符合拟申报系列相应层级的评聘条件要求。

3.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层级逐级申报。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个人申请、部门鉴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申报材料初审(4月13日-4月2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考核推荐小组根据申报人所申报的系列、层级,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人员业绩成果的相关性作出认定结论。

(三)师德测评(4月22)

由部门全体教师对符合参评资格的申报人员进行师德测评,对有师德失范行为人员采取一票否决。

(四)召开评审推荐会议(4月22)

参评人员进行逐一述职。考核小组各成员根据参评人员的述职报告和材料审核情况,认真讨论、综合评估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和工作业绩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与评价。

(五)公示(4月2325)

将推荐人员结果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网站及线下进行公示。

(六)报送上级部门(4月27)

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结果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推荐工作要求

(一)所有相关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

(二)考核推荐小组在材料审查、评审投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结果真实。

(三)考核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杜绝任何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评价环境。

(四)在评审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归档个人申报材料、评审投票记录、会议记录等评审相关材料,妥善留存,确保评审全程可追溯。

                    公章(基层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2026331


(初审:邓同玲 复审:于馨雅 终审:石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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